技術要求:
★1. 電源/運行時間:20小時
★2. 外殼:聚碳酸酯外殼,防沖擊,抗RFI(通過6米跌落測試)
★3. 跌倒報警功能
4. 傳感器:氧氣和有毒氣體 - 電化學原理
甲烷/ 可燃氣體 - 催化燃燒原理
5. 氣體量程氣體 量程 分辨率 精度 T50響應時間 T90響應時間
6. 氧氣 02 0~30%體積 0.1%體積 ±0.5% 15秒 30秒
7. 一氧化碳C0 0~1900ppm 1ppm ±5.0% 15秒 30秒
8. 硫化氫H2S 0~200ppm 1ppm ±5.0% 15秒 30秒
9. 甲烷/LEL 0~5%VOL/ 0~100%LEL 0.01%VOL/ 1%LEL ±5.0% 15秒 30秒
★10. 當遇到潛在危害,使用者手動激活所有報警器向其他人報警
11. 典型使用壽命>=4 年,質保>=3年
★12. 當傳感器將近或者已經到期時,儀器會提醒使用者及時校準
★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或計量檢定(測試)證書,防爆證書。
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煤礦
企業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
**考核工作的通知
煤安監司辦〔2015〕2號
各產煤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**監管部門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,各省級煤礦**監察局,有關中央企業:
為貫徹落實
一、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各煤礦企業要將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在其生效15日內抄送相關煤礦**考核發證部門。
中央企業總部的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(或復印件),要抄送國家煤礦**監察局。
其他煤礦企業(包括中央企業子公司、分公司及其所屬煤礦)的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要抄送所在地的煤礦**考核發證部門。
二、有關考核發證部門自收到任職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,要對新上崗且持有**培訓證明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進行**考核。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形式,考試時間為120分鐘,80分及格。考核通過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《煤礦**資格證書》,3年有效,國內通用。資格證書由省級考核發證部門按國家煤礦**監察局規定樣式自行印制(式樣附后)。
三、6個月內未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但未通過的,應停止本崗位工作,在1個月內參加補考;補考仍未通過的,考核發證部門應向其所在企業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正式書面意見。
四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的**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后,如果繼續從事現崗位工作的,該企業應當在其**資格證書期滿前60日內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復審手續。經有關考核發證部門考核合格后,予以延期換證。延期換證考試時間為90分鐘,80分及格。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**資格證書有效期內,所任職的企業未發生死亡事故的,不再進行考核,可直接延期換證。
五、考核發證部門不得向參加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**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有關企業和個人收取費用。考核發證所需費用由考核發證部門列入財政專項經費預算解決,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。
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